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 来源:法律知识分享 - 法治律动
- 主编:戴律师
- 阅读量:28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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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逮捕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以下是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
执行地点:
- 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
- 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决定机关:
- 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小部分职务犯罪的属于检察院管辖)。
- 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羁押期限:
- 刑事拘留的期限较短,一般为3至7日,最长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7日。
- 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程序,可以进一步延长。
适用条件:
- 刑事拘留适用于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逮捕则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
对象状态:
-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这个阶段被刑事拘留的人可能构成犯罪。
- 逮捕的对象是已经由公安调查清楚,基本构成刑事犯罪的人,由公安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核实后批准逮捕,这里表示基本有罪了。
目的和后续处理:
- 刑事拘留主要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 逮捕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逮捕后,案件将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和逮捕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在执行地点、决定机关、羁押期限、适用条件、对象状态以及目的和后续处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