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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与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 来源:法律知识分享 - 法治律动
  • 主编:戴律师
  • 阅读量:29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17

婚内与小三生孩子并不直接构成重婚罪。以下是对此的详细解释和归纳:

  1. 重婚罪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另一夫妻关系,这通常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即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即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 婚内与小三生孩子的法律定性


    - 行为人尚未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与第三者生育子女的,一般不能构成重婚罪。


    - 单纯的生育孩子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通常被视为婚内出轨,而不构成重婚罪。

  3. 如何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 事实上的重婚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 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例如,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以及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

    • 认定重婚时,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4. 结论


    - 婚内与小三生孩子并不直接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进行了类似结婚仪式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从而触犯重婚罪。

因此,婚内与小三生孩子虽然是不道德的行为,但仅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直接构成重婚罪。然而,这种行为仍然可能对婚姻关系和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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