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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 来源:法律知识分享 - 法治律动
  • 主编:戴律师
  • 阅读量:24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17

关于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可以归纳如下:

一、扶养义务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关于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以下明确规定:

  1.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 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三、扶养义务的主体范围

  1. 扶养义务中的兄弟姐妹主要指的是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法律上拟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不包括表兄弟姐妹以及因姻亲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
  2. 拟制的兄弟姐妹虽没有血缘关系,但属于法律上拟制血亲关系,其权利义务与具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相同。

四、扶养义务的法律效力

一旦扶养义务形成,那么该义务就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相应的义务人就应该自觉履行其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总结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律上的一种特殊规定,旨在保护那些因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弟妹的权益。同时,也鼓励那些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在兄姐需要时给予相应的扶养。这种规定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关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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