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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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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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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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法人承担。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具体内容如下:
例如,在某案例中,甲鞋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因公司经营需要,从王某处购置皮革用于公司鞋业生产。法院认为,吴某购买皮革的行为系用于公司生产,是职务行为,因此应由甲鞋业公司承担付款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时,责任由法人承担的原则。
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由法人承担。但法人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边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确保责任承担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