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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令自己受到损害,受益人要给予补偿吗?

  • 来源:法律知识分享 - 法治律动
  • 主编:戴律师
  • 阅读量:97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2日 17:17

当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令自己受到损害时,关于受益人是否要给予补偿的问题,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1. 有明确的侵权人
    - 如果侵权人能够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但这种补偿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出于受益人的自愿。也就是说,如果受益人不自愿补偿,法律并不会强制其进行补偿。

  2. 没有明确的侵权人或侵权人无法承担责任
    - 如果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里使用了“应当”一词,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有给予适当补偿的义务。只要受害人提出请求,受益人就必须给予适当补偿。

总结来说,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令自己受到损害时,受益人是否要给予补偿取决于是否存在明确的侵权人以及侵权人是否能够承担责任。在有明确的侵权人且其能够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补偿是自愿的;而在没有明确的侵权人或侵权人无法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受益人则有给予适当补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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